第一章 黄昏之约
作者: 绿肥红瘦更新时间:2017-11-02 11:19:59章节字数:3459

芙蓉驾驶着公司的红色富康车急匆匆地往雨竹家赶。


正是星期五下午堵车高峰时间,手动档的富康在芙蓉手中不时熄火,惹得左冲右突的“的哥”心里发毛。见缝插针的“的哥”本想破口大骂,但一见是个漂亮时尚的女人,便赶紧将已挂在唇边的脏话硬生生咽回肚子里去了。


尽管已是深秋,芙蓉在富康的折磨下,居然像蒸桑拿般冒起了大汗。她的心里一阵发毛:哼,公司升了个总监的都配了好车,自己好歹还是个元老级副总,居然只能动用这辆手动挡的老爷车。当初女老板梅把车钥匙交到她手里的时候,眼神里还有些依依不舍。芙蓉知道,那是她曾经的座驾,犹如她的初恋情人。


在千江月传媒多年,芙蓉从最初的办公室主任做起,历经媒介部经理,再到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可谓一帆风顺。三十出头的年纪,超高的颜值和超凡脱俗的气质,让她在业界颇受关注。因为时常代替老板梅出席行业协会的各种会议,以至于同行都把她视为千江月传媒的“代言人”。老板梅带给同行们的印象,却显得有些神秘。


“乘着歌声的翅膀在职场翱翔”——这是芙蓉最初涉足职场时给自己定下的基调,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沦陷为“自嘲”。她喜欢《乘着歌声的翅膀》,想借此隐喻自己的职场生涯。在她的内心深处,企盼职场不是战场,而是温馨和谐的梦工场。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乘着这歌声的翅膀/亲爱的随我前往/去到恒河的岸旁/最美丽的好地方……做甜美幸福的梦。”当然啦,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在职场的这些年,她已经目睹了太多的纷繁复杂和尔虞我诈。不过,她始终坚持自己的本色,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份执念。


多年来,芙蓉跟随老板梅在广告传媒界打拼,让千江月从无名小卒到B级广告公司和A级广告公司,再到C城的十强广告公司和国内一级广告公司。公司每一次晋级上报的材料,几乎都是芙蓉亲自操刀的。千江月员工都知道,千江月这些年突飞猛进的发展,浸透着芙蓉的心血。老板梅自然是心知肚明,但是却从不挂在嘴上。在公司员工眼里,她对芙蓉很亲善,两人仿佛姊妹花一般。


然而,真实的情形,未必如此。芙蓉知道,梅只是一个商人。一个会把握商机的女强人。无论自己的职位是什么,都只是一个打工者而已。


梅最近给她吹风,说等明年把几个行业的广告代理权拿下来后,想把公司搞成集团公司。到那时,她会让公司员工全部变成股东。芙蓉不置可否。因为梅这些年给过她太多的承诺,但基本上都是空中楼阁。这些年她在EMBA进修,或许又有了新的目标吧。


这些年,她对“东家”梅一直保持若即若离的姿态,既不巴结也不对抗,所以即使自感待遇不公也没有拍屁股走人,而是一副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架势。都说十年磨一剑,芙蓉觉得自己这几年与梅和她的千江月传媒,虽然在不经意间堆积了不少皱褶,但彼此相处得还算融洽,至少表面上是风平浪静的,所以权且得过且过吧。曾经性情孤傲的她觉得自己已经被岁月打磨得成了一块鹅卵石,温润如玉而又朴实无华,梅捏在的手心里不会觉得扎手。


梅比驸马爷精明,把自己的“旧情人”交给芙蓉使唤时俨然忍痛割爱一般。本来驸马爷建议给芙蓉配辆价位在二十万左右的“自动挡”,她却说开手动挡才有开车的乐趣。驸马爷说那是针对男人而言。她却说女人也一样,自己就是因为开了多年的手动挡,驾车技术才日臻完美。对芙蓉她甚至情深意长地说,如果你一开始就开手动挡,以后驾车技术就不会“回潮”。芙蓉明白,梅是不想花钱为自己买辆新车,她的原则是能省则省。再说这辆红色富康现在出售也卖不了几个钱。赏赐给她芙蓉(当然只有使用权),一则可以物尽其用,二来也可彰显她梅对“心腹”的厚爱。梅的精打细算在业内是公开的秘密。就连请客户吃饭,她都会将剩菜打包回公司犒劳加班的员工。不过,面对老板提供的“免费的午餐”,公司也有人不懂得“感恩”,甚至暗地里讥讽她是“抠鼻子屎吃”。不过,她对自己则另当别论。某天在她的办公室她让芙蓉猜测她脚上的一双新凉鞋(她刚从香港旅游回来)让她花了多少钱,芙蓉大起胆子说一千,她却莞尔一笑:加个零。芙蓉本想说奢侈但话到嘴边却自己踩了老刹车。最近,梅刚换了辆新宝马,才买两年的奥迪已经淘汰给驸马爷使唤了。梅在公司反复强调上上下下都要节省“费用”。连驸马爷可以支配的招待费都被她硬生生砍掉了一半,她芙蓉岂能“例外”?再说这车曾经是千江月的首脑专座,其尊崇的地位就好比昔日中央领导的“红旗”一般。芙蓉岂有拒绝之理?尽管内心有些不屑,芙蓉还是面露喜色从梅的手里接过了富康的车钥匙。


公司当然是她梅一人说了算。致于驸马爷,那不过是入帐的“驸马”而已,到公司的时间还不足两年。不知怎的,芙蓉第一次看见驸马爷时,总觉得他就像某个酒店门口的门童。他在公司虽然顶着一个总经理的头衔,但任何事情都还得由梅拍板。报销签字权限也不过区区两千元。私下里,芙蓉为驸马爷感到汗颜。不过,表面上还是很尊重他的。毕竟,驸马爷知道自己在公司里的身份,没有对芙蓉颐指气使,人前人后都随梅称呼她蓉姐,有时甚至还做出很谦虚很讨好的样子。


芙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让“德高望重”的富康冲出了立交,在内环快速道上行驶。C城的立交可谓全国闻名,其复杂和玄幻堪称国内一流。本来芙蓉也可以选择走江南大道,但那条线路红绿灯太多,手动挡不时踩离合器让她觉得很麻烦。


夕阳像一个红红的火球坠落在天边,颇有些贵妃醉酒的意蕴,一下勾起了芙蓉的情思。那一刻,她想起了那句脍炙人口的绝句“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是,她的断肠人老狼与她近在同城而非天涯,但是偏偏不能在周末的黄昏时相约。这是芙蓉内心的隐痛,只有雨竹一个人知道。正因如此,所以雨竹才会力邀她周末到自己家里“吃饭”。一想到善解人意的雨竹和她的“黄昏之约”,芙蓉的心情就如骤雨初歇般通透,刚才的郁闷一扫而光,一股浓浓的暖意像春风一般沁入心脾。


芙蓉和雨竹是少年时代的同学。十多年过去了,两人的关系依然如同刚刚挤出的新鲜牛奶一般热乎黏稠,任何的事情都不能像水分子掺进牛奶那样稀释她们的友谊。不知内情的人恐怕会猜测她俩性格相投,情趣一致,其实不然。两人不仅性格各异,连爱好都相差十万八千里。芙蓉从小就酷爱文学,多愁善感;而雨竹天生就是无才便是德那一类贤淑型的女子,对学习没有多大兴趣,但性格温和,善解人意。她们的友谊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的,而且媒介物是一本广东出版的文学杂志《作品》。或许因为是在传媒公司呆久了的缘故吧,芙蓉什么事情都爱往“媒”字上联系。


初中时代,芙蓉的作文就写得很好,常常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拿到课堂上朗读。渐渐的,她成了同学们注目的焦点。雨竹那时虽跟她同班,但作文却写得一塌糊涂,不过,她父母都是文革前的大学生,比较爱好文学,因此家中订了杂志《作品》。某一天,她拿了一本到学校。她其实不爱读,只是想上生物课的时候打发一下难熬的时光。她不喜欢听生物老师讲什么细胞核之类的东西。她觉得胖胖的生物老师自己就是显微镜下放大了的“细胞”。也有男同学背地里叫生物老师“六百工分”,雨竹知道那是朝鲜电影《鲜花盛开的村庄》里的一个胖姑娘。不过有次芙蓉私下里却说生物老师是“羊脂球”。雨竹没弄明白,但也没好意思问芙蓉。那时的雨竹,长得很瘦小,在班上二十名女生中,身高几乎是倒数第二。其她女生已经含苞欲放的时候,她还羞涩地打着朵儿。有时望着亭亭玉立的芙蓉,她也会流露出些许羡慕的神情。但她从不好意思主动亲近芙蓉。她不仅学业平平而且性格也很内向,几乎不同别的女生来往,但她心里特别崇拜芙蓉,喜欢听语文老师念她写的作文。她觉得芙蓉像个作家似的,把她们一起参加的活动写得那么妙趣横生。


下课时,芙蓉无意瞥见了雨竹手中的《作品》,她立即向雨竹借阅,雨竹高兴地将杂志给了她。见芙蓉对《作品》爱不释手,雨竹仿佛发现了自身价值一般欣喜若狂。以后每期《作品》一到,没等父母阅读,雨竹就立刻把它从家里悄悄带到学校,主动拿给芙蓉先睹为快。读了雨竹带来的《作品》,芙蓉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而芙蓉同雨竹之间的友谊也在不经意间潜滋暗长起来。这颇有些“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韵味。班上那些把芙蓉视为追赶目标的女生们怎么也弄不明白,全校闻名的尖子生芙蓉怎么会同学习成绩非常一般的雨竹搅和在一起。不是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这个问题让正处在青春期的女孩子们着实困惑了好久。“不识庐山正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两个当事人却似乎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她们在彼此的交流中享受着友情的芬芳。芙蓉把自己看过的很多小说讲给雨竹听,什么《青春之歌》《简•爱》《安娜•卡列妮娜》等,雨竹听得如痴如醉。其实,雨竹并不自闭,只是有点不合群而已。同芙蓉交往以后,她的笑容慢慢变得灿烂起来。

民营企业的劳资矛盾无疑是职场人生的咏叹调。小说《乘着歌声的翅膀在职场翱翔》讲述了广告人的别样人生和情感历程。希望读者对本人的这部小说给予关注和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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